为进一步加强双创中心管理,发挥双创中心在人才培养、第二课堂和创新创业等各方面的作用,确保双创中心正常高效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拟进入双创中心开展实验、科学研究和管理的人员,具体包括进入双创中心的管理人员、教师、本科生、研究生。
第二条 双创中心管理人员负责进入人员的管理、准入及监督。指导老师负责对学生相关实验和科研创新活动的培训、指导及管理监督。
第三条 申请进入双创中心的学生应提交实验项目申请或科研项目方案,填写双创中心使用备案表,经双创中心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参加双创中心管理人员进行的培训才可进入双创中心。申请进入双创中心的教师应具备我院专业的教育经历和相应的专业课授课经历,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技能,原则上承担有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有较强的责任心。
第四条 进入双创中心的教师、学生在工作期间应遵守本双创中心的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要求,节约水电,讲究卫生,爱护公物,损失赔偿,保证防火防盗。
第五条 未经双创中心管理人员允许,严禁私自带外来人员(包括自己同专业者和室友等未登记者)进入双创中心;严禁将双创中心内的任何物品外出实验室。违者一律取消进入双创中心资格。
第五条 在双创中心在工作期间,对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和规章要求者,管理人员将向课题负责人(导师)进行通报,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者,取消进入双创中心资格。
第六条 本制度由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