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文件
院行〔2010〕247号
关于印发《河南城建学院
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经学院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学校管理 制度 学分 科技创新 通知
河南城建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0年10月19日印发
附件
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促进专业学习与科技创新活动的有效结合,保证学生顺利达到人才培养目标对科技创新活动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科技创新活动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以我校学生的名义从事科技创新活动,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包括课堂以外的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学术科技活动,包括各类科技竞赛活动、科学研究活动、发明创造活动、发表学术论文等。
第三条 学生所进行的科技创新活动经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确认后可获得科技创新学分。
第二章 科技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和认定标准
第四条 科技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主要包括科研创新、科技创新竞赛等。
第五条 科研创新包括科研获奖、科研项目鉴定、科技论文发表、科技专利发明、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等。
第六条 科技创新竞赛获奖是指学生在各类校级以上的学术科技竞赛和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科技创新竞赛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ERP设计大赛等科技类竞赛活动。
第七条 其他科技创新 经教务处审核,认为学生可以获得科技创新学分的项目;
第八条 同一项目或成果多次获奖,或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获得最高值的学分,不重复记分。
第三章 科技创新学分的认定
第九条 科技创新学分的认定实行学生个人申报、系部初审汇总、相关部门审核、教务处审核的程序。
第十条 科技创新学分每年认定一次。其具体程序是:
(一)组织申报 每学年末由各系部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填写《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系(部)初审 系部组织完成申报后,对学生填写的《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审;
(三)《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申请表》由系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系部公章后经相关部门审核,最后报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学生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系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学生科技创新学分,汇总表由系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系部公章后报教务科备案;由各系教学秘书将学生所获得的科技创新学分录入学生成绩档案;
第十一条 在对学生申报的科技创新学分认定上存有争议时,由教务处组织进行专家认定,此认定为最终认定;
第十二条 对申报科技创新学分时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已获得的科技创新学分,并根据河南城建学院相关规定要求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章 科技创新学分的记载与用途
第十三条 本科学生在校期间科技创新学分最多修满2学分;科技创新学分,作为学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要求学分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十四条 毕业资格审查前科技创新学分没有修满2学分的学生,普通本科生公共选修课应修满8学分(五年制本科生公共选修课应修满10学分),专升本学生公共选修课应修满4学分(三年制专升本学生公共选修课应修满6学分)。
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2010年10月19日
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学分认定标准
2.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申请表
附件1
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学分认定标准
科研创新 |
项 目 |
获奖等级或内容 |
学 分 |
备 注 |
科研获奖 |
省部级以上成果奖 |
三等奖及以上 |
2 |
提供获奖证书 |
地厅级成果奖 |
二等奖及以上 |
2 |
三等奖 |
1 |
科研项目 |
省部级以上 |
项目参加人员 |
2 |
提供项目申请书、鉴定材料 |
地厅级(校级) |
项目参加人员 |
2 |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
项目主持人 |
2 |
提供项目申请书、鉴定材料 |
参加人员 |
1 |
学术论文 |
CN期刊及以上 |
第一作者 |
2 |
提供正式出版的刊物 |
第二三四作者 |
1 |
专 利 |
得到一项授权号或得到一项申请号 |
2 |
提供专利授权证书 |
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
项目 |
获奖等级 |
学分 |
备 注 |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大学生“挑战杯”竞赛
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提供获奖证书 |
地厅级 |
二等奖及以上 |
2 |
三等奖 |
1 |
其他创新学分 |
项目名称 |
学分 |
其他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 |
经教务处确认后可获取的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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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申请表
系(部) 年度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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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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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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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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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分时段 |
--- 学年第 学期 |
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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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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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附申请材料)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系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相关部门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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