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我院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以下简称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高我院实验教学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贵重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凡属我院购置的、价格达到人民币十万元及以上(包括附属配套设备)的仪器设备。
二、贵重仪器设备的引进
1.设备的立项规划应以学院的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及专业发展的技术要求为依据,既要考虑到设备的先进性、配套性、通用性,又要考虑学校的经济实力,不能片面追求高精尖,也不能只图一时之需。
2.使用单位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写好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包括所购设备在学院或本专业教学、科研(或试验)中的地位与作用;设备技术指标与用途等。
3.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计划的审查由教务处主持,会同科研处、物资设备处和有关单位的专家进行。
4.设备的采购由物资设备处牵头,具体工作按照物资设备处有关设备采购规定执行。
5.设备购置小组与验收小组共同完成购置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设备的验收包括开箱外观检查、装箱单与实物核对、安装调试与基本性能试验等。为完成验收工作,应先拟定验收方案、制作验收试样、准备验收所需的仪器设备。验收时应有详细的验收记录,并填写验收报告单。
三、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
1.管理人员应是相对固定的专职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工作要认真负责,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2.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对技术资料要消化吸收,熟悉所管理设备的性能、技术指标、操作规程,掌握常见故障的判断、处理及日常养护等知识。
3.掌握所用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熟悉该仪器设备的性能及设置条件;并指导其它教师及学生熟练操作该仪器设备。
4.其他人员使用该设备必须经过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
1.存放贵重仪器设备的房间钥匙只能由管理人员一人掌管,其他任何人不许私配或携带。
2.贵重仪器设备的一切相关材料和资料统一由管理人员保管在资料柜中。
3.贵重仪器设备只能由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经许可,其他任何人不准操作该设备。
4.未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准更改仪器设备的内部配置或系统参数;配套设备不准拆开使用。
5.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准私自拆卸或更换仪器的任何部件。
6.每台设备必须由管理人员填写设备使用运行记录。运行记录包括使用日期、检测项目名称、测试前后对设备的检查结果(如有异常,需写明不正常的现象表征及处理方法、步骤)、使用人签字。
7.在测试过程中如发生停水、停电、停气等意外情况时,应有处理记录。
8.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并写出详细的检查记录和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9.贵重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管理部门,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检修后,方可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修。检修要有检修日期和维修记录。
10.贵重仪器应积极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并积极开展对外服务项目,要提高仪器利用率。